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导读: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拆迁安置过程中,与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整个流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
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赔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商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两方的法律做法。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两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两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怎样,不应予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另一方得到某项权利时,也承受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主体不符不签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
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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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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