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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社保

      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

      一、办理条件

      1、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 额缴纳社会医疗保 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2、不予办理情形: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2)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

      (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户籍所在地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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