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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转移财产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恶意转移财产的救济途径

      1、调查取证

      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2、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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