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法律理论 > 民商 >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的方式

      1、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

      组合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二、债务重组的意义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未分类手动选择分类

    填写联系方式
    悬赏积分
    提交问题
    提问标题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