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简称计生站,有没有做人流的资格?2.我第一次在计生站做人流,出现了误诊,第二次在人民医院做,计生站答应赔付医疗费,可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该怎样索赔?有没有界限?

更新时间:2014-11-22 21:50: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1.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简称计生站,有没有做人流的资格?2.我第一次在计生站做人流,出现了误诊,第二次在人民医院做,计生站答应赔付医疗费,可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该怎样索赔?有没有界限???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徐卫东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1-2475-6010
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14-11-22 15:29:39
怀向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99-1039-2975
按照具体情节索赔....
2014-11-22 12:37:49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4-11-22 21:50:44
孟博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您所要求的人身损害赔付要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这些损失都要您充分举证的。
2014-11-22 13:38:06
家权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014-11-22 12:47:15
王汉勇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2014-11-22 12:30:52
石建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按照具体情节索赔。
2014-11-22 12:30: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您好,首先要明确您的担保类型。如果是一般保证,您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并执行债务人财产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若是连带保证,您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未及时处理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你觉得这种事情有可信度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一、怎么要回别人欠自己的钱1、要回别人欠自己的钱的方式如下:(1)双方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债务人不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您好,你可以先找亲戚垫钱把钱还上,如果对方起诉你不还钱的,可以冻结你银行卡,登记失信人员,这样你坐飞机坐火车都做不了,手机支付也用不了,很麻烦。
全部10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给债权人还清借款,债权人不到法院去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卡,债务人可以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只要提供债权人出具的收条,法院核实后,一定会立即解除对债务人银行卡的冻结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了解欠条内容才能具体分析
全部1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这事发生在哪里
全部1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