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4-03-03 17:53: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原国税办公楼出让给一居民,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均办在该居民名下,现因房屋无法使用要折后修建,相邻的居民原房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的预制板房,无圈梁,房折至二楼,均对邻居无损害,在邻居认为折房后他的房子结构会受损害,出面阻挡,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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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燕果律师
盟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电话-139-8061-6860
您好,按照你的描述,你可以拆除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如果对相邻的居民造成影响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即可。建议与邻居协商,并承诺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014-03-03 13: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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