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造成骨折,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13-08-06 14:52: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孩子在放学时,从学校1楼窗台上跳出教室造成骨折,第一次手术花费近万元,寒假时还需要手术取出固定物,在孩子跳窗户离开教室之前还有6名学生从窗户跳出,老师没有看到,也没有制止,孩子今年13岁,请问学校是否有责任,责任大概占几成?谢谢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就是学校有过错,那么学校应承担责任,考虑到孩子13岁应该意识到跳窗户离开教室的危险性及跳窗户这种行为本身不是正常的离开教室方式,因此,学生自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13-08-06 14:51:5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侵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生登山摔伤学校是否担责?
问:我是一所学校的副校长。今年6月初的一天,我校初二(3)班班主任经过学校同意,组织学生举行了一次登山活动。在活动前,班主任针对登山的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
民法动态
人浏览
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校园伤害事件中的归责原则: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学校的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在发生伤害事件中,学校需要证明自身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能主张免责;法律依据:《侵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担的是一个补充责任,很小。小陈和小王的监护人承担赔偿对方的主要责任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 *** :530018451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进行调解,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调解完毕。如果在庭审之前,原被告同意调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调解书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调解离婚案件,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应当是先调解和好,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确感情已经破裂调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一般两个月内要开庭审理。什么时间都可以协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去法院,具体情况可以与本人详细了解,会根据您的情况给出专业法律意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