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后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11-26 19:01: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丈夫因怀糖尿病30年并引起多种并发症,特别是双目将近失明,末梢神经萎缩疼痛难以忍受。所以不堪长期的病痛折磨而离家出走两年多,离家时没带任何证件,仅有二千多元现金,又失去劳动能力,故没有生还可能性。我想申请宣告死亡,但宣告死亡需四年,现只能宣告失踪,请问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后的区别是什么?
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刘云海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电话-181-2386-6888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应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者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 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节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11-12-21 07:50:45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2018-11-26 19:01:22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它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须成立的条件:   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因而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   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得侵害失踪人的合法权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财产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失踪宣告的撤销:   《民法通则》第22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2017-02-03 07:06:32
常州法律问答顾问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一个人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但是,我国民法上还规定了宣告公民失踪,那么,宣告死亡前要先宣告失踪吗?  一、宣告死亡不用先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例如子女、父母这一顺位的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   另外,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申请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但是,要是利害关系人想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不用受上列顺序限制。   三、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被宣告死亡的人,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之后法院会发判决诉的,判决书发给申请人。除此之外,法院还会依照规定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这样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等,会通过公告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债权债务。
2013-11-12 12:18:04
梁丽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就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者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 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节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11-12-21 12:56:03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常州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应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者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 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节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11-12-21 12:48:05
胥加强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宣告死亡的公民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相同。
2011-12-21 11:48:20
沈培亮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财产的管理和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同,具体可以网上搜索一下。
2011-12-21 0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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