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头,没有劳动合同,只是雇佣关系,在我工地施工的工人在施工期间自己跑去上墙玩,不小心掉了下来把脚摔骨折了,这种情况下我一责任是不是小一点呢?应该占八分之多少的责任?谢谢

更新时间:2016-11-06 02:17: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工头,没有劳动合同,只是雇佣关系,在我工地施工的工人在施工期间自己跑去上墙玩,不小心掉了下来把脚摔骨折了,这种情况下我一责任是不是小一点呢?应该占八分之多少的责任?谢谢
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许江博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6-11-03 09:33:07
怀向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99-1039-2975
你好,这个你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2016-11-03 08:55:33
宋超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88-1147-6983
你好,建议大家沟通协商处理
2016-11-03 13:23:39
徐卫东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1-2475-60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6-11-03 09:31:44
刘蕾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这是,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2016-11-06 02:17:33
张华利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医药费肯定要付的
2016-11-03 09:36:40
申维丰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要双方协商解决
2016-11-03 08:50:09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2016-11-03 0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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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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