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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层高较购房合同的约定严重不足,买房人能否索赔?

来源:刘镓榕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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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法规对此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不统一,但是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房屋面积缩水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酌情判定比较常见。我国《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购房人在房屋面积缩水时可以根据以下计算方法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①、用空间立体成本核算的方法即用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乘以层高,所得乘积就是购房人花钱买的空间,然后折算成每立方米需要多少钱,因层高减少部分的损失即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按照差额3%以内的据实赔偿,超过3%部分双倍赔偿来计算。

  ②、利润分成法,假如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的层高是2.7米,设计有30层,属于高层建筑,如果每层都减少0.18米,则总计可以减少5.4米。由于这层商品房是以每层的层高缩水为前提的,所以,购房人可以要求该层利润作为原购房人的共同赔偿金。

  ③、建筑容积率折算法,即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的面积之比。假如某幢楼原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每层1000平方米,层高2.7米,每平方米销售面积8800元,容积率2.8,某套房屋100平方米,后开发商通过每层减少0.3米,增加了一层1100平方米。则建造后的容积率=[(300001000)×2.8]÷30000=2.893,实际增加容积率为0.093,2.893×100÷2.8=103.3,即与原价值880000元相比,同样面积开发商多卖出150000.3元,相应的该套房就贬值150000.3元,购房人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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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镓榕
  • 执业律所: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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