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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来源:张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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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最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诉争案,骑乘摩托车双方均系在校学生,无劳动收入,且都在事故中死亡。骑摩托车者肖某承担事故完全责任,而乘摩托车者谢某则不承担事故责任,为此,本案因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发生争议,法院判决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008719日,原告谢某某之子谢某搭乘被告肖某某之子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由赣县江口往赣县梅林方向行使时,与路前方左侧驶出的由曾某某驾驶的轮式自行机械车相撞后连车带人摔倒在地,谢某被同方向温某某驾驶的货车碾压,造成谢某当场死亡,肖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被告肖某某就本次事故作为另案原告诉请依法赔偿)。事发后,赣县交警大队经现场勘验,于2008727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肖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曾某某、温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谢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事故责任者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原告谢某某提出,因肖某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谢某不负事故责任,被告肖某某应以本案肖某的死亡赔偿金来赔付谢某的损害。究竟死亡赔偿金是否需先行支付死者生前的债务呢?

  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之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并没有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遗产并不包含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将死亡赔偿金作为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进行赔偿,可以充分体现对死者近亲属生存权的关注。

  本案对于被告应否对在获得其子的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虽然被告并非交通事故的侵权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获取了肖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所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损失费用的事实清楚,但因死亡赔偿金为受害人近亲属未来家庭收入损失的赔偿费用,是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为赔偿义务人赔偿给受害人近亲属用来料理死亡人安葬事宜的专属费用;精神抚慰金为受害人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因遭受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所赔偿的费用,且上述费用在侵权纠纷案件中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死亡赔偿金无需先行支付死者生前债务。由此,二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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