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琴律师

王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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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廊坊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政策变化导致不能买房是否是违约

来源:王海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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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咨询:我与李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我买他的房子,首付款按照国家规定为25万,签完合同的几天后,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提高了首付比例,我的首付款也提高到了30万,25万也是我和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才凑足的,现在又增加了5万,我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了,于是我和李先生协商,不再买房子了,可是他怎么也不同意,坚持要求我买他的房子,并称,如果我不买,属于违约,他要去法院起诉我,请问: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我属于违约吗?

律师解答:国家出台的提高首付比例的新政策,是限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的宏观调控手段,这一政策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购房能力,该情形属于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的变化,是王小姐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购房人履约能力的变化并非因为其自身的原因或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期的商业风险导致,而是国家政策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了影响。若合同继续履行对于王小姐明显不公平,而购房人履约能力的变化亦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此种情况下,王小姐有权利解除合同,如果和李先生协商无果,王小姐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律师建议:在购买房屋前,买卖双方都应当提前了解一些相关政策,规定,以免出现一些措手不及的情况,对于突发情况,双方也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尽量不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减少诉累。

 

 

王海琴    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律师   1507646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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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海琴
  •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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