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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购买动拆迁房屋!

来源:徐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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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发生在房屋买卖纠纷过程中,涉及到“拆迁安置房物”买卖纠纷较多,往往由于购买人对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把握不准,造成损失。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性质不同,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对象的特殊性,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这其中可以分两类情况: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

律师提醒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查清房屋的性质;

2、对于前面提到的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购买人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所以要格外小心谨慎购买;

3、如果确实要购买的,要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特别需要对房屋的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所“附条件”成就后(也就是房屋权利可以转让时)产权的转让时间、方法等具体细节及违约条款作出明确约定以有效制止出售方违约,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4、对于刚才提到的第二类房屋只要参照一般二手房屋买卖程序进行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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