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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冗长

来源:刘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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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为工伤;
2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工伤等级;
3
、申请劳动仲裁;
4
、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到法院起诉。

工伤后认定赔偿问题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出现发回重审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时6个月)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6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则案件可进入第七步程序(即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程序)。假如劳动劳动部门作出不受理的决定,那么案件就要进入关于工伤受理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我们假设职工在1个月后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另外,二审的结果,还有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一审法院重审的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这样就出现了程序上的循环,耗时将有可能增加6个月。

我们假设二审的判决结果是责令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可能耗时3个月)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是寸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又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可能耗时个2月)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二审还可能出现发回重审的情形,对重审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这时出现了程序上的小循环,那么耗时就可能增加10个月以上。假如法院认定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就结束(除非提起申诉)。

我们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六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的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注意: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责令劳动部门重新认定,则出现程序循环,则可能增加10个月以上)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是维持属于伤的认定结论;第二、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第三、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假如是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假如是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假如是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当事人对该结论还可以继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等,这时将出现一个程序上大循环的。这样可能再耗时10个月以上。

我们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认为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

 

第九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可能耗时3个月)

1、劳动部门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

3、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注意,再次鉴定的期限法律未做规定)。

第十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虽然最终认定为工伤了,但是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由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

 

第十一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以上)

1、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法院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这时又在一二审法院之间将出现一个程序上的小循环)。

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了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我们假设二审法院的最终结果是判决职工胜诉,支持了职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那么案件则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二步、工伤赔偿执行程序

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执行则由法院决定了。一般来说由法院执行顺利的话,至少3个月,不顺利的话,半年一年甚至更长。

 

 

 

按照以上极端的情形算下来,最长的工伤的赔偿要96个月,8年左右。而且不包括用工单位的执行时效,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仲裁法确实到了该修改的时候,否则,工人将会陷入冗长的诉讼过程,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到头来,还可能是一场空,给原本就遭受伤害的身体再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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