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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公民能否直接起诉撤销征收公告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量:0
政府征收公民的房屋或者土地时,按法律规定需要先发出征收公告。公民的一方不服征收行为的可以从征收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在实践中来看,不少公民起诉征收公告的案件常常被法院以征收公告不可诉为由判决败诉。
经过我们比较发现,公民一方直接起诉征收公告被法院以征收公告不可诉为由判决败诉,多见于征收公告仅仅是将征收决定中的事项予以公布,本身并不对被征收公民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况。这种征收公告的性质属于“告知”,因此,不可诉。
但是,有的政府没有做出征收决定,而是在征收公告中直接写入征收内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公告就直接产生了征收决定的作用,对公民的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这种情况征收公告就属于可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