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希望能有一处安身之所的房屋,但对于普通年轻人来说根本没资本买房。于是又可怜了天下父母心,在子女前婚前或婚后,为了让子女结婚后能有一个更温馨的新家,父母往往会以自己的积蓄为婚前或婚后的子女出资购买新房。

对此不少人感到疑惑,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新房是赠与其中一方,或者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房屋就归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房的,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义的,那房屋就按照各自父母出资额的比例按份共有。

为什么法律会如此规定?

在婚后因为两人已经是夫妻家庭关系,所以当一方父母为其出资买房时,通常会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又因为一方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选择只赠与单独一方,所以当其明确表是只赠与其中一方时,即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后对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当不动产登记双方姓名的,那可以理所当然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不动产登记只有一方姓名的,为了平衡双方父母的出资权益,所以特地规定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