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乘坐“套牌车” 交通损害赔偿没保障
来源:夏天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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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市出租车管理处于日前开展“打击套牌出租车牌照专项整治行动”,7天时间查扣15辆“套牌车”。
1月18日上午10时,市出租车管理处稽查大队查扣“套牌车”,执法车以较马路上正常行驶车辆稍慢的速度在县医院附近自南向北行驶,行至惠源东区正门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刘元书指着前面一辆出租车对开车的稽查员说“跟上,别丢了,等乘客下车就别住”。记者问刘队长如何认定该车是“套牌车”,刘元书说:“这个车号在我们那没有登记,没有营运手续,找它好几天了。 ”
5分钟后,执法车跟着那辆出租车行至龙首市场北侧的小区,当车上的乘客下车后,执法人员围了上去。该辆车外观与平时所乘坐的出租车相同,顶灯、计价器、空车表都有,服务卡上的内容则是空白的。司机拿不出营运证,向执法人员承认自己开的出租车是“套牌车”,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车进行了扣留。
截止当天17时,稽查大队用7天时间共查扣15辆“套牌车”,经过调查取证后,将依法对到报废期的车辆进行销毁,未到报废期的车辆对车主处予一万元的罚款。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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