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燕律师

达燕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达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1
人浏览
    小王和小李一起生活了十二年了,未登记结婚,育有一个十岁女儿,房产证和车都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但当时买车买房的车都是男方小王支付的,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房子和车归哪方呢?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也就是说,小王有证据证明(例如是能过银行转账支付的车款和房款),那么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和车仍然属于男方小王的。

以上内容由达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达燕律师咨询。
达燕律师
达燕律师
帮助过 1866人好评:1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省东莞市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九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达燕
  • 执业律所: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19*********2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