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群星律师

杨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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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婚姻家庭

邹某在同济医院分娩母子双亡获赔120万元

来源:杨群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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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某,女,19771123日生,本科,设计师。20101214日因入住同济医院生小孩而母女双双死亡,死亡年龄33岁。死亡前欠医院ICU抢救费高达近38万元。

   家庭情况:丈夫是家中独生子,父母年迈。邹某父母年迈,体弱多病,邹某只姐妹二人,姐姐离异后女儿意外身亡。

    20109月邹某怀孕,为保证胎儿健康及顺利生产,多次包专车到同济医院作产前检查,结果均正常。20101113日入住同济医院生产。20101114下午130用普贝生催产,之后无人监护观察,邹某当晚1140左右出现腹痛送入产房分娩,于同年11150020左右分娩一活女婴。后小孩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邹某出现大出血转ICU治疗,40小时后行剖腹探查发现子宫破裂、双阴道侧壁组织裂伤,行子宫切除术及阴道裂伤缝合术。术后邹某出现肾功能衰竭、肝功衰竭、呼吸衰竭等多器官功能衰竭,同年124又出现阴道直肠瘘,出现渗血、积血,于同年1214日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家属于同年1217日找医院对此给予说法,三天之后医院书面回复: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医院无过错。家属都是外地人,不想打官司,想尽快与医院调解,从老家叫来很多亲属给医院施加压力,且连续多日在医院哭闹。这起案件医院虽拒不承认有错,但一直没有拒绝与家属交流,可是一直坚持出于仁道只补偿5-10万元。2011年春节前,家属见与医院调解没有进展,委托我与医院去谈判,腊月二十四,我与家属一同到同济医院,接待人员先与我们谈一会,后让我与医院医务处一处长单独进行了沟通,我明确指出此纠纷中医院的过错。该处长对医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答,然后问我50万元(不包括医疗费、太平间费用)能不能接受。我征求家属意见,家属说二条人命50万太少,他们接受不了,6070万可以接受,他们也想快点处理后事。此后,医院告知家属,再调解时不要律师参加了。之后家属继续在医院哭闹多日,医院再次说只给5-10万。

    2011年春节刚过,家属又到医院哭闹。医院上次接待人员打电话让我做工作。我征求他的意见能否调解,他回复调解不了。我告知家属准备诉讼,家属早已听说诉讼时间漫长,仍希望采取哭闹来解决问题,后来在医院哭闹时被不明身份的人打伤,家属无奈,20113月委托我代其向法院诉讼。同时,同济医院提出反诉,向患者一方追索约38万的医疗费。为查明事实,患者一方提出病历鉴定,后又到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作司法过错鉴定。病历鉴定,签名笔迹不是一个人。20127月,司法鉴定结论:医院的医疗过程存在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新生儿、邹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鉴定结论出来后,医院提出要调解,经法院组织多次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按程序开庭,开庭后又进行调解。20131月,经硚口法院院长、庭长、主审法官多方做家属工作,家属终于同意调解意见。调解结果:加上医疗费、太平间等费用,医院共赔偿约120万元。经过诉讼程序,医院为此案多支出30余万。这起案件由于尸体一直未处理,鉴定结论出来后医院主动想调解,所以3年多一点时间就结案,算是较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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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群星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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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群星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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