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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量:196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技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二、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组成员中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三、现场勘寨
     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因现场勘察是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蛲。因此勘察时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地反映原始面貌,其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
    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
    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
    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实物拍照
    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联系;
    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的中心情况;
    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3.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的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事故发生时人员位置及疏散 (活动)图;
   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涉及范围图;
    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四、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搞清事故原因,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是:
   (1)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耍弄清事故的各种产生因素,如人、物、生产和技术管理、生产和社会环境、机械设备的状态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时,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11一86标准附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3)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者。
    (4)确定事故的性质。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事故的性质确定后,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手段了。
    (5)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几项工作后,应立即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及本次事故的教训、估算和实际发生的损失,对本事故单位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成文字报告,经全调查组同志会签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如组内意见不统一,应进一步弄清事实,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不可强求一致,但报告上应言明情况,以便上级在必要时进行重点复查。
    六、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事故的审理和处理结案,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干部管理权限一致。一般情况下县办企业和县以下企业,由县审批;地、市办的企业由地、市审批;省、直辖市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由直属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得劳动部门意见,报主管委、办、厅批复。
建设部对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当地有关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审批后方能结案。并要求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各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加以区分,予以严肃处理。
   (3)清理资料进行专案存档。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是用鲜血和教训换来的,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宝贵资料,也是伤亡人员和受到处罚人员的历史资料,因此应完整保存。
存档的主要内容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5)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及影印件;
  6)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7)企业或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8)受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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