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贵文律师

谌贵文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待遇

来源:谌贵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5
人浏览

女职工的哺乳期为产假期满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其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作业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

对于处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次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内,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工资。

 

温馨提示

1、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当事人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

2、申请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项请求不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4、请当事人按时出庭。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以上内容由谌贵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谌贵文律师咨询。
谌贵文律师
谌贵文律师
帮助过 54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谌贵文
  • 执业律所: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4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