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综合

购买外单位集资房,可否办理房产证

来源:刘丽娜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8
人浏览
购买外单位集资房,可否办理房产证

  集资房按出资比例分为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部分集资拥有部分产权,也就是说与单位共同拥房屋产权。如果您全额集资,在单位拥有合法的手续下,则您同样可以取得房产证。一般情况下,所售楼房项目手续齐全且不存在抵押等情况下,可以办理到房产证。
  
  购买单位集资房是指国有单位或集体单位集资建房时,单位以外的人为同该单位联合建房,共分产权,实际上是向该单位购买房屋,或者直接向该单位购房,其性质就是出售“房改房”,或把“联建房”对外出售。由于上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无偿划拨取得,并未计入房价,单位职工购买这种廉价住房属于员工福利,且无完全产权。因此,单位集资房的出售范围仅限于该单位职工,不包括单位以外人士,不得向单位以外人士出售,除非他们已办理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手续,拥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近几年,不少开发商打着集资建房的幌子对外销售,对于这种房产千万要当心,如果已购此类房屋,应依法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房退款,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感谢关注!
以上内容由刘丽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丽娜律师咨询。
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
帮助过 45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石家庄市公里街10号新华科技商务楼16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丽娜
  • 执业律所:河北恒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301*********0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 地  址:
    石家庄市公里街10号新华科技商务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