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
来源:成昌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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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陈某,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太原市XX舍南院平房XX排XX号。
乙方(受赠人):郭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太原市XX区XX街XX楼X单XXX号。
(受赠人)韩某,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太原市XX区XX街XX楼XX单XX号。系郭某妻子。
甲方因年事已高,一直以来都由外孙郭某、韩某照料生活,且山西省太原市XX区XX宿舍XX号楼东单元XX层X户房屋是由郭某、韩某夫妇全款出资购买,为保证甲方以后生活,现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山西省太原市XX区XX宿舍XX号楼东单元XX层XX户房屋一套,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
二、乙方负责甲方的日常生活直至甲方去世。
三、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照顾甲方的日常生活,如违背其应尽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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