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伤 赔 偿 协 议 书
工 伤 赔 偿 协 议 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发生事故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治疗。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支付乙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元;护理费: 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元;二次手术费 元及二次手术的营养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该受伤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