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武律师

练武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保险箱”?

来源:练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24
人浏览

  有不少企业都不大愿意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为只要签订了,就意味着这个员工有了“铁饭碗”不可以被辞退了。但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合同”,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都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双方约定的解约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1、员工主动辞职。

  2、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法定解除。

  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需提前3日告知劳动者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定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劳动者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内容由练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练武律师咨询。
练武律师
练武律师
帮助过 5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练武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5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