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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定罪及量刑

来源:曾一鸣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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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定罪及量刑(惠州曾一鸣律师13138355856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 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敲诈勒索罪
一、概念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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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认定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
、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
、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
、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
、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四、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 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敲诈勒索罪的量刑相关问题请问敲诈勒索罪中如何定义采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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