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南京律师 > 许乃义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后妈需要赡养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0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许乃义律师

许乃义律师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138-5229-165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