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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能否与定金同时适用

来源:谭小虹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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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合同法》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出明确规定。 违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   的一方有权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对于在合同中能否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这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文章转自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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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谭小虹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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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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