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坚律师

吴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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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通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怎么买房更保险

来源:吴伯坚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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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友买房,问我买房要注意哪些风险或是陷阱,基于多年执业的经验,我提醒他以下几点,或许也是职业的使命感,所以将此分享于大家,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1、谨防开发商将已售楼盘抵押给银行
  入住期间,业主们投诉内容大多是装修质量差,使用面积缩水等,而现在一些业主却遭遇“根”的问题:花了钱房子却不是你的,钱也退不回来。订合同前要做哪些准备?为什么合同一定要备案,否则购房人对房产不具备合法性? 
  花了钱房子却得不到 
  案例一:**园业主罗女士发现,已经入住两年的 家却另有业主,名叫邓琪。而自己花66.7万元一次性付款换来的合同却没有到区国土房管局备案。后来她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卖了两次,很不幸她是后者。随着事态发展她全家很有可能被扫地出门。 
  案例二:王女士花60余万元买了**园一套房产,但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与开发商签了退房协议,按协议,开发商要归还之前收取的银行贷款30万元和王女士交的首付款14万元。没想到开发商不但不还她首付款,甚至连银行的贷款也不还。最后她把开发商告上法庭,她赢了却执行不了;而同时银行又把她告上法庭,银行赢了并告诉她:不替开发商把贷款还了就拘留你。 
  案例三:吕女士一次性付款买了草桥一套现房,但入住没两天银行找上门来说:你家已经两个月没还月供了,银行到六个月就收回房子。原来,这套房已经被开发商用假按揭方式抵押给银行了,以前开发商替业主还月供,现在没钱了,因此银行真的有权收回房产,后来购买的童女士只得钱房两空。 
  由于很多业主是第一次买房,在签订合同时不提出任何修改意见,甚至不细看合同条款,等出现纠纷回过头来才发现打从签合同开始就上了开发商的贼船。

2、签订合同前要调查开发商背景 
  并非大开发商就一定有诚信,但目前看来,出问题的开发商一般是资金少开发经验少的公司。而那些大公司计划在房地产业长期经营下去,有较好的信誉保障。所以决定买房前要先问问周围的人探探开发商的口碑。 
  (1)签订合同时要查“五证” 
  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销售,应当看到“大产权证”。五证俱全才可销售。 
  (2)30日内合同应去备案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或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将合同送到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 
  由于购房人先交首付款,然后再将合同备案,所以购房人必须承担的风险就在这30天里。当合同备案了,法律上也就承认了购房人拥有房产的合法性。 
  (3)60天内开发商办理权属登记备案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 
  (4)入住90天应办理房产证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在上述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现有的购房合同中,往往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约定到1-3年,购房人应尽量要求开发商承诺在1年内办理好房产证。只要产权证到手了,购房人就不用担心了,但如果该项目土地还未解押、房产被抵押,规划设计不合规定等因素都会导致产权证办不下来。 当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如果所买卖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开发商应如实告知购房人,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要求双倍赔偿。 
  提示:最好不要采用一次性付款 
  很多拆迁户一下子有了数十万元的拆迁款,买新房时总打算一次性付清;还有的老百姓手头宽余希望提前还贷。笔者还是建议购房人,打算一次性付款的,应特别注意“30天”和“60天”这两个时间段。实际上银行在放贷之前要对开发商做全面审查,所以能够给贷款的房产保险系数会大很多。当然风险应在期房时,到了现房阶段特别是房产证拿到手了,风险就会降低。当然,如果开发商故意诈骗,故意一房两卖,故意背着购房人作抵押,那购房人还是防不胜防。所以回到第一点,考察开发商背景与口碑尤为重要。 
  3、“吃透”装修预算书、细心核对项目杜绝无理收费 
    在家庭装饰装修中,装饰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往往要给消费者提供设计方案和一份预算书。这份预算书是您和装饰公司洽谈的根据,如果您能“吃透”这份预算,并以此为依据和装饰公司讨价还价,不仅能节约装修预算,还能在签订装修合同时,预防很多施工中的问题。详细的预算是与图纸相对应的。图纸上所绘制的每项将要发生的工程,都会在预算书上体现。主要材料的品牌及型号、种类也会在图纸及预算书上标识。您只要根据实际的面积,以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和价格,很容易了解到装饰公司是否“多报冒领”。根据一般的工程损耗,装饰材料多出5%到10%属正常。 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您可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需要注意的是,预算书上的单位价格都是加上工费之后的价格,有时要比实际价格差出很多。您可以向装饰公司仔细询问价格的制定过程。 
  以下是几个您在审核预算书时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工艺做法 
  很多装饰公司给消费者的预算书上,只有简单的项目名称、材料品种、价格和数量,而没有关键的工艺做法。您要要求设计师在预算书中加入工艺做法,或对预算中每个项目的工艺做法做详细说明。因为具体的施工工艺和工序,直接关系到家庭装修的施工质量和造价。没有工艺做法的预算书,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会给今后的施工和验收带来很多后患,更会给少数不正规的装饰公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开了“方便之门”。 
  2.面积测算 
  有些装饰公司会故意在预算中多报施工面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尤其是在墙面这一项上,少数装饰公司会多报涂刷面积。一般一个空间的地面和墙面之比是12.4到12.7,有些装饰公司甚至报到13.8!另外,按照以前的惯例,门窗面积按50%计入涂刷面积。其实目前很多家庭都包门窗,门窗周边就不用涂刷了,但有些装饰公司仍按照50%,甚至按100%计入墙壁涂刷面积。 
  3.价格因素 
  有很多消费者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只比较预算书上的价格。哪家的报价最低,就让哪家来做。其实预算书上的价格,是和材料选择、工艺工序分不开的。单纯比较价格、选择最低的装饰公司,往往会给您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您在考察预算书的报价时,一定要把材料的品牌、型号,以及施工的工艺工序都考虑在内,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 
  4.相关费用 
  在预算书的最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去了,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而根据“谁经营、谁纳税”的原则,装饰公司的税费更不该由消费者缴纳。将“利润”单独计算,是以前公共建筑装修报价的计算方式,目前装饰公司已经把利润摊入每项施工中,因此不应该重复计算。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待您对预算书确定无误后,就可以和装饰公司签订一份家庭装饰工程合同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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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伯坚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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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伯坚
  • 执业律所:江苏葆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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