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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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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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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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所叶路18号应天智汇产业园3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伟
  • 执业律所: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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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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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所叶路18号应天智汇产业园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