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雪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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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结婚不到半年闹离婚,彩礼能否返还?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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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丽和小伟经人介绍认识,于今年4月份登记领取了结婚证,8月份举行结婚典礼,举行完典礼才居住在一起,半个月之后两口子开始闹离婚,小丽主张离婚,小伟不想离,一通闹腾之后,两个人都已精疲力尽,小伟就想知道如果两个人现在离婚,之前给的十多万的彩礼钱能否要回?

戴雪静律师团队解答如下:

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数额问题主要考虑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状况及过错程度等因素。针对以上案情,两人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和法院的裁判思路,因此小丽有返还彩礼的义务,具体数额大概在给付彩礼的60%左右。

法律索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未共同生活可以主张返还全部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同居共同生活的,根据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0条的规定,一般共同生活不足一年的,可以主张部分彩礼返还,返还比例为最高不超过60%共同生活超过一年的,不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部分彩礼,一般为给付彩礼的80%;若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根据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具体情况确定返还的具体数额。

温馨提示: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所以结果会有所差异,如有类似案件建议具体咨询戴雪静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做符合您案情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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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戴雪静
  • 执业律所: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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