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仁祥律师

樊仁祥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综合

网上兜售

来源:樊仁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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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一克,只要服用四克,十秒左右迅速进入睡眠状态,2分钟内无痛苦死亡。”市民俞先生上网时,在本地一家大型论坛里无意发现一个售卖“**死”药的网页,心中疑云重重。“**死药可以在网上公开出售吗?”俞先生说。

    根据俞先生提供的网址,记者前日与卖家“横刀”取得联系。他自称姓万,长期出售氰化钾等**死药品。“干这一行已有多年了。”“横刀”询问记者的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后说,“如选择口服需要四克,总共1200元,如果选择注射方式则可便宜近一半。”

    记者询问进货渠道。“横刀”很警惕地说,自己是一名医生,货源充足。他拒绝了记者提出想看样品的要求,“没有照片,这属于商业机密。”记者当即对网上所称药物的性能表示怀疑,“横刀”显得有些不耐烦,“又不是做你一个人的生意,很多人都因为感情、癌症等痛苦,来找我买。”

    交谈中,“横刀”并不询问记者购药的动机和意图,只是强调先汇款后发货。记者坚持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横刀”勉强答应派人与记者碰头。但就在记者商量碰头地点时,他再次改口要求先将钱打进账号,“收到钱后我会派人开车来接你,再到一个隐蔽地方去验货。”

    记者佯装答应,但并未汇款。半个小时后,“横刀”询问记者“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话不要耍我。”随后就挂断电话

    记者随后又在网上与其他一些卖家取得联系,发现其出售“**死”药的方法如出一辙,先在网上留下惹眼信息,如有人与其联系,便会竭力推销药品,一旦买家心动后,便要求将钱汇到指定账号……种种迹象表明,网络上的“出售**死药”疑似骗局。

    据了解,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樊仁祥律师认为,售卖人明知药物用于**死或他用,在网络上擅自出售**死药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私自倒卖危险化学品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氰化钾是国家依法严格管理的剧化学品,是国家严格监管的危险物。警方提醒市民,在网上售卖此类药品是明令禁止的,诱惑购买者先付钱再发货,极可能是职业诈骗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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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樊仁祥
  • 执业律所: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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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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