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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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房子涨价卖家反悔法院判决涨价部分赔偿给买家

来源:王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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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底,曹先生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看中了王先生所有的一套两百多平米的房屋,协商确定后,2015年12月7日,曹先生与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房屋含车库、车位、固定装修、固定厨卫设备,成交总价303万元,曹先生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但是3月5日,中介电话告知曹先生说王先生房子不卖了,原因是房屋价格上涨了。奈之下,曹先生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审理中,经曹先生申请,法院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涉案房屋、车库、房屋内固定装修及物品清单上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公司出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价报告,评估总价3581100元、车库评估总价80000元、装修及附属设施评估总价119500元,共计3780600元。并出具资产估价报告,该房屋室内资产市场价值142782元。上述两项共计3923382元。

 法院审理认为:

 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通过中介向原告明确表示不再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经原告催促也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被告行为属于单方根本性违约,原告作为守约方按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

 1、王先生退还曹先生购房定金50000元。

 2、王先生赔偿损失893382元(3923382元-3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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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兵
  • 执业律所:重庆平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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