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出轨的丈夫提出离婚,如何进行取证?
肖海涛律师:面对出轨的丈夫提出离婚,如何进行取证?
余女士和丈夫已结婚9年了。但余女士感觉到丈夫与以前明显不一样了,心里好像有什么事,总是魂不守舍,电话也多了,短信、微信也频繁了。余女士深信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余女士在煎熬中,不知所措;更让余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丈夫突然提出了离婚。余女士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肖海涛律师提醒:余女士无法查找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余女士难以要求丈夫承担过错责任并获得赔偿。因此必须找到婚外情的证据。
肖海涛律师:“第一次诉讼,不指出对方过错,坚持不离婚,利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以后六个月的息诉期调查您丈夫的婚外情,并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吴某赔偿。”余女士按照的肖海涛律师的意见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她在家里的固定电话上安装录音设备,录下丈夫与第三者上百次的通话内容,并打印了相关清单;还找到了丈夫给第三者写的上十封书信和邮件及合影。
余女士掌握丈夫存在婚外恋的大量证据,随后,她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其丈夫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秉着照顾女方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余女士分得三分之二的共同财产(多分得了近300万元)。
肖海涛律师提醒:证明外遇、婚外情,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照片、录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保证书、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会被法院采信。同时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肖海涛律师特别提醒,在实际案例中,婚外情的取证方式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