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律师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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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视同工伤死亡的典型案例

来源:王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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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某省某水泥厂职工。咳嗽、咳痰、发烧一个月左右,多次去镇医院看病。201257到镇医院诊断结果为血常规提示重度贫血,血小板减少。医生建议大医院检查。5808点夜班,早6点出发到吉林某大医院看病。59日上午到大医院就诊,下午2:30,不治身亡,死亡诊断为急性白血病、脑疝死亡。入院情况中介绍:一天前出现呼吸困难,伴随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单位后出具证明证明王某58日早六点,身体不适,请假看病。

办案经过:

1.     代理家属办理工伤认定。当地保障局到企业进行调查,单位车间主任等几人证明,王某57,已经打招呼要去看病,之前已经生病很严重。保障局根据王某57在镇医院检查结果,以及调查笔录,认定王某57及以前已经发病,58不属于突发疾病,死亡离发病事件查过48小时,不属于视同工伤死亡的情形。

2.     代理家属提起行政诉讼,维持保障局的认定。

3.     代理家属上诉。

案件裁判结果:认定王某58突发脑疝疾病,离死亡事件未超过48小时,异地就医完全合理,58日早六点身体不适,请假看病。脑疝是否为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发病,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保障局60日内重新作出认定。

律师实感:案件有争议,关键看细节,顶住压力,据理力争,终有收获,没有白费我一审开庭前整夜的努力。感谢陈斌律师,跟我一起战斗到底

                            大连王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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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珠锦街22号1号楼1单元3002室(佳兆业中心)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强
  • 执业律所:辽宁诺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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