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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擅长: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医疗纠纷

曹某诉山西省某某医院医疗纠纷过错分析

来源:裴巧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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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骨盆影像常规

入院(2009-10-9)至手术时(2009-10-14)未行任何骨盆部X片及CT检查,且存在明显的漏诊行为。人民卫生出版社《骨与关节损伤》第41110页对此有专门的阐述:“骨盆前后位X线片是诊断骨盆损伤所必需,伤及骨盆环者应摄入口和出口位;伤及髋臼者应摄闭孔和髂骨位(可以看出这种隐匿性骨折);对后环和髋臼损伤者应做CT检查。”“CT能在多个平面上清晰显示骨盆骨与关节的外形和内部结构,揭示X线片上所不能发现的骨折碎片、骨折和关节的轻度移位”。“三维重建是将CT扫描进行计算机处理,进行立体重建,对一些特殊的部位如髋臼顶、内壁、方形区可清晰显示。而且可用特殊的删除程序展现一些原先隐藏无法显示的部位(可以看出这种隐匿性骨折),如可将股骨头移去,使髋臼更清楚地显示其病变。” 作为省内顶级医院,其当时的诊断水平足以能够并且应当在术前明确诊断出患者骨盆上存在的所有骨折。

2 手术方式:

术中已发现右髂骨翼至髋臼处骨折存在骨折,然而,主管医师仅在右髂骨翼处用一六孔板固定;而对于右髂骨近骶髂关节至髋臼处骨折,髋臼处粉碎骨折(这种骨折情况是需要处理的)未做任何处理(通透性骨折一端固定不当),术后即行胫骨结节牵引。由于手术处理不到位合并术后无持续监测(有特殊规定)的牵引导致患者出院时(2009-10-28髋臼骨折裂缝较入院时增大,右骨盆移位。复查时(2010-2-1)右髂骨近骶髂关节至髋臼处大距离骨不连接;右骨盆移位。

人民卫生出版社《骨与关节损伤》第4398页对此有专门的阐述:“关节内骨折直视下复位容易,但维持复位至愈合较困难,一般均采用内固定。”1119页:“髋臼骨折属关节内骨折,处理要求尽量达到解剖复位,恢复髋关节的关节功能,否则将后遗关节功能障碍,甚至关节功能可能完全丧失。” 第 212页:“牵引在很多骨折行之有效,但需要经常观察(临床骨科学有特别规定)。应根据牵引部位、病人体重、损伤部位及程度等选择适宜的牵引重量”。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由中华医学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第36页髋臼骨折的治疗原则:1、无移位髋臼骨折可采用非手术疗法。2、有移位者,切开复位内固定为首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替代医疗方案及书面知情同意方面:

术前评估不足,其在有多处骨折情况下,院方分别提出相应的医疗措施以及替代治疗方案供患方选择。在未经患者同意情况下仅行右髂骨翼固定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选择权。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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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裴巧玲
  • 执业律所: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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