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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是没有给补偿,员工是否仍须遵守协议?

来源:郝懿德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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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不得到与公司经营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单位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须有地域、时间的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在竞业禁止期间公司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额各地标准不一,视具体情况而定。该补偿应在员工离职时支付,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的,员工也不需要遵守该协议,就可以自由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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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郝懿德
  • 执业律所:盈科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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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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