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擅断水源怎么办?
来源:熊波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15
人浏览
问:我村有十多亩高山粮田,全靠自然水的灌溉来保丰收。现在其他村的村民在我村土地上方挖断水源,引作自来水食用。请问我村是否有权干涉?
答:这是一个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目前,邻村的村民擅自截水使你村农田灌溉遭受严重损害,已经侵犯了相邻权。你可以与邻村村民协商解决用水问题,要求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乡人民政府出面来协调用水问题。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由熊波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熊波霞律师咨询。
熊波霞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533人好评:2
昆明市民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