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县委律师

许县委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安阳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安阳许县委律师电台节目之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

来源:许县委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2
人浏览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 该得到怎样赔偿?

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许县委律师 社会与法节目工伤案件系列

引子  今天,我们《社会与法》栏目继续推出关于工伤、认定赔偿系列案件,并邀请我们节目的老朋友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许县委律师对热点案件给与点评解析,探讨与之相关的问题。

本期节目是关于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何赔偿的的话题。本案赵宝庆在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深圳新龙纺织厂发生了工伤,赵宝庆到底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让我们一起进入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赵宝庆是在深圳新龙纺织厂的一名机修工,200212日晚,他在该单位加班时因为机器出现故障右手部分手指被轧断,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花去28500元。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赵宝庆为八级伤残,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赵宝庆在新龙纺织厂所受的伤害为工伤。事故发生后,赵宝庆所在单位没有向他支付任何费用。赵宝庆多次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新龙纺织厂赔偿其医疗费及一次性赔偿金共113154元。

经查,新龙纺织厂没有为他参加工伤保险,该单位因没有依法参加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深圳市2002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218元。

主持人:今天依然是一起工伤赔偿案例,但与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受伤职工赵宝庆所在单位新龙纺织厂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受伤职工赵宝庆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下面请出本期节目的嘉宾,来自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的许县委律师,许律师,您好!

主持人:首先,新龙纺织厂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该单位职工赵宝庆所受的伤害应当由谁来负责赔偿呢?

许县委:本案是一起因非法用工引起的工伤赔偿问题,应当由该单位对伤残职工赵宝庆给予赔偿。

主持人:您上面提到非法用工一词,那么什么是非法用工呢?

许县委:非法用工是指用工单位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雇佣工工人劳动的行为。赵宝庆就是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主持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都包括那些人呢?

许县委: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单位非法用工的情况下,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也就是说除了本案赵宝庆这一类的之外,还包括非法使用童工。

主持人:因非法用工引起的赔偿,在赔偿方面法律有没有规定?

许县委:我国法律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 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主持人:也就是说,赵宝庆所在单位新龙纺织厂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下仍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经营,且没有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单位仍应依法向赵宝庆承担赔偿责任。

许县委:是这样的,赵宝庆所在单位新龙纺织厂仍应依法向赵宝庆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前面您也提到非法用工单位应当赔偿的标准法律规定不能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他到底应当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呢?

许县委: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主持人:具体来讲有应赔偿那些费用呢?

许县委:一次性赔偿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你的实际情况,单位除应承担你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外,还应按你本人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向你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若其工资低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则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的70%支付)。

主持人:第二部分呢?

许县委:《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以此类推,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本案赵宝庆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他的一次性赔偿金为赔偿基数的3倍。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赔偿基数一词,什么是赔偿基数?

许县委: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应按深圳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向他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深圳市2002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218元,因此,用人单位应向他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为84654元。

   主持人:通过许律师前面的分析,相信每一位听众都有了一个答案,我们下面还是要许律师来揭晓本案判决结果。

   许县委: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经调查审理认为,新龙纺织厂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雇佣工人劳动,已构成非法用工,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裁决新龙纺织厂在10日内向赵宝庆支付医疗费和一次性赔偿金113154元。

主持人:也就是说,赵宝庆的请求全部得到了支持,本案带给我们那些启示呢?

许县委:首先作为用工单位应当依法用工依法为工人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一方面将能够使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还大的降低了用工单位的成本,于国于民于己都是一件好事,国家已经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作为企业应当不折不扣的执行。另外,对工人来讲如果单位违法不予赔偿,在与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既可向社会保险局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内容由许县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许县委律师咨询。
许县委律师
许县委律师
帮助过 1717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平原路绿城都市花园(红旗渠广场南200米路西)1号楼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许县委
  • 执业律所: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5*********55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安阳
  • 地  址:
    平原路绿城都市花园(红旗渠广场南200米路西)1号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