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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量:0


 

有烦恼时,你不凡看看窗外绿绿的随风飘荡的树叶,让自己安静几分钟,也许你会看到平常看不到的。

吴某某家属找到本所,委托本所章福阳律师为其女儿辩护。他女儿二十出头,未婚,因在网络诈骗公司做业务员被抓,羁押在看守所。吴某某找到本所时,其女儿已经羁押了一年,已经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从阅卷了解到,本案涉案人数近五十人,小胡在职期间团队诈骗数额近1500万元,自己获利也近20万元,在所有员工中在职时间算比较长,获利也是员工中最多的。

经过近2年时间的等待,近日,法院终于作出判决,判决小胡有期徒刑三年多不到四年,罚金六万元。家属的心也终于落下了,家属担心的七八年刑期最终是没有出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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