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谁担任监护人
来源:赵文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04
人浏览
(1) 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内容由赵文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文娟律师咨询。
赵文娟律师
帮助过 1069人好评:11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新都大厦1号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