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对于公司有着重要的作用,公司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备公司章程,且不可以制定其他书面协议来代替公司章程。章程是除法律规定外,对公司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效力。

  一般有限公司的章程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虽然除法律规定外,章程对公司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文件,但是在对外的效力上,一般对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是没有约束力的。故也有“章程管内不管外”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