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A轮融资时,大部分的投资机构会要求进行尽调(尽职调查)。尽调至少会包括法律尽调、财务尽调。A轮的尽调大部分是由律师事务所来做,很少由创投机构来进行。一般尽调的项目包括历史原则、资产载入、融资、税务、运营、财务等。

  简单的介绍一下尽调清单,律师在进行尽调时会使用尽调清单,主要包括九个组织方面:包括工商档案的资本证件,资质与相关资产证明,债务融资,税务运营,调查财务等基本数据等等。在进行A轮投资前投资机构会先发给你尽调清单,在平常工作时先进行整理、对照,可以先做一个融资准备。

  1、尽调清单中的法律要点

  (1 )审查公司主体

  一是审查公司设立和程序,公司何时设立、是否合法设立、注册资本多少与投资机构间是否经历过股权变更、公司章程是否修正过。主要是考察设立程序是否合法,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二是审查经营范围,一定要有与公司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即便是涉及特殊的经营范围如网站交易的房屋租赁,也需要包括在内。产品出来后还未做的足够大足够有影响,那么投资机构一定会去考察,经营范围是很重要的。

  三是审查公司证照。例如网站,理论上按照法律规定网站运营需要在国防部门进行报备,涉及电商交易一定要有ICP(因特网内容提供商)的备案。特别要说一下房屋租赁、酒店、金融等特殊行业,公司需要审慎的定义是否具有行业资质,没有资质如果获利的属于非法经营,这个问题需要重视。还有政府认证,比如说高新(高新技术企业)就要把高新方面的认证齐全。这方面主要是公司租赁。

  (2) 公司团队与股权架构

  一是考察创始人团队是否稳定。有经验的尽调不仅看协议文件有时也会对创始人进行分开约谈,了解公司情况,重点考察商业团队是否稳定。团队之前是否有大问题的分歧,是否有影响团队的因素,所以在尽调之前团队一定要通气与统一口径。另一方面是看创始人是否有其他的兼职专职,是否全力以赴,团队方面关注这点是很重要的。

  二是考察股权架构。创始团队比较完整的情况下,投资机构一般会了解团队的股权的结构,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是否合理。如果不股权分配不合体名投资人会认为团队一定不会干劲十足,在这这情况下,会影响公司的经济系统。

  在辅导很多项目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拿不到A轮是因为股权机构或天使投资都找不到,有的企业拿到天使投资了,但是天使的股权占比配置大。我们厦门有一个连续创业比较成功的项目,天使投资人投了两百万要了80%的股权。来北京进入融资的时候见了四五十家融资机构都认可,但这个不合理的股权架构融资机构也没有办法为你进行融资。

  不好的股权架构是均等。比如25%,333这种股权架构能调整尽量调整。在我们自己尽调A轮时,投资机构会关注团队合伙人里的决策者,这是团队需要反思的问题,股权架构不仅仅是针对现在同时也有未来。

  接下来会考察合伙人的股权是否有瑕疵?瑕疵包括是否被司法查封、是否有股权质押。一般这种情况比较少,作为投资机构回去调查工商档案是否被查封,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股权瑕疵团队需要及时处理。

  (3) 企业资产权利

  投资方会考察资产权利是否完整,没有瑕疵。资产包括房地产、汽车股票等等,一般互联网创业没有这些。互联网企业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域名、微信公众号、APP名称等。

  互联网商业中商标非常重要。国家商标注册共有45类,与互联网相关的几个必须要注册。一是35类,互联网广告,任何一个案例都需要注册。二是38类,微信相关的。三是45类,社交。其他的41、42、9、26、28包括教育与医疗都需要注册,都是很重要的。并且一定要申请专业的机构。以上所提的几类必须要进行注册。

  如果企业不进行注册,竞争对手帮你注册商标就完了。互联网传播速度很快,有很多商标流氓,我们在厦门有一个项目是美柚,以前并不是这个名字,因为商标被注册了没办法才改名。不要让劲敌帮你注册,如果企业还未注册需要马上注册。这就涉及商标注册的企业流程。市面上七天之内拿到受理工作书都是假的,该怎么注册就要怎么注册。如果在北京,使用自动网站相对比较快,七天拿到受理通知书都是不可能的。

  A轮融资时,投资机构会看企业多有的商标证书是否转让,审查商标。著作权中的版权、设计文案,甚至广告词不错都可以进行版权跟进。外观的设计、外包装也需要注册。可以保护的项目,主要是外观设计尽量进行注册。无法进行国家登记的商业,秘密保护也非常重要。对员工需要在劳资管理中讲到,特殊的配方以及信息技术都需要进行保护。

  域名的注册相对比较简单,尽量简单注册不要抢注。简单运营且价格不贵的,还是买下来进行相应的域名保护。现在APP保护和审查审理比较严重,如果依靠APP运营的企业名称全了,能申请的先申请,有相应的备案是一个保护。如果说项目名被注册了,是比较麻烦的。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也需要及时,特别是企业的商号与字号。互联网服务这块,工号一定要做认证。

  (4) 公司治理规范

  公司治理与规范包括商会规则与历史规则和决议。所谓商会就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接受投资后必须要有董事会,相应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资历都要做谨慎的安排。监事会接受股权投资,主要是董事会的组成,投资机构会考察董事会的人员、各自的职权,董事会章程里面的表决规则、议事规则、决议规则。

  议事规则中包括哪些事情必须让我们洪泰同意,哪些事洪泰是必须要有一票否决权,哪些事情是由我们股东会决定,这些投资机构一般会关注。决议规则主要是商会的决议文件,纸质与扫描的决议文件全部都要存档。在进行尽调时,可能班子出来就有,这是文档的管理,是关于公司治理预案。

  简单讲,公司所有经营过程中,商会所产生的文件都要注意保留,不要等到尽调的时候,才问“我们有这个东西吗?”公司会有公司担承,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的。

  (5) 劳资管理

  劳资管理简单讲就是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修建以后,就一定要签劳动合同,我们的做法是每个人过来,就要签劳动合同,为什么?

  不签有以下几个风险。是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是法律明确规定,第二是工作中发生意外,如关于上下班途中、创业企业加班过程中出了什么意外等,在劳动合同与社保上都需要注意。关于住房公积金,在新三板挂牌上,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强制,有的是必须要有,不同的地区不一样,建议是能交还是要交。

  重要的一点,在创业过程中肯定要顾及人才流动,员工、核心员工、合伙人有做激励过来的。如果是带契约的会有经营限制,经营限制是指员工在前任公司离职时有契约不能去同行业的公司。如果说招到这样的人到企业,他原来的公司可以起诉我们,所以要进行相应的排查与规范。 A轮投资者也会关注员工的履历,要在尽调之前把所有员工的履历整理清楚。

  (6) 股价制度

  常见的股价制度包括劳动手册,规章制度打卡、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等,其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股权激励大家都比较关注,实际上投资方更为关注。

  简单说我们接受洪泰投资的时候,他也要求我们做股权激励,但我不知道大家做的是多少,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一个基本原则,一个项目仅靠几个合伙人是做不起来的,一定要有后续的合伙人,甚至是包括员工,需要激励大家的积极性,所以一般要求做股权激励。

  那A轮投资者一定很关注你做了什么,为什么?因为你做了以后,前期已经做了二十,然后一轮他说,二十也差不多了,不用再增加了,那这种情况不用信誓旦旦了。第二是在做增资扩股之前在股权激励平台上需要做简单的股份介绍,投资者一定会关注你的股权激励。

  (7) 企业运营

  运营方面的投资者不会太关注营收,但一定会关注运营方法。运营方法要关注是否侵犯知识产权,审视合法性,发现运营方法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要马上纠正。

  (8) 重大合同行为

  从成立几个月到今天,投资方需要企业将合同清单、合同金额履行情况、是否违约分门别类的展示,也包括交易记录等活动行为。简单但很重要,企业需要备案。

  (9) 合作协议

  主要关注企业投资条款是否被束缚,如果额外开销与财务经理的更换必须由天使投资人决定,A轮投资方是不敢投得。

  (10) 财务问题

  即使是律师负责尽调也会关注财务,当然也有专门的财务尽调。主要关注是否依法纳税,必须要走报税流程。

  (11) 争议与诉讼调查

  天使阶段的企业经营过程出现相对少,尽调会关注是否打过官司、目前情况进展、是否了结可能存在的风险。

  2、A轮常规性融资条款

  (1)领售权条款/强售权条款

  一个条款叫做领售权条款/强售权条款,简单说就是强卖公司的股份。一般强售权或者领售权条款是累计超过50%以上的投资合作者,有权提议向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投资股权,并要求其他股东一并向其第三方转让,那么其他股东有义务按照投资者第三方商业条款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全部股权。

  简单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项目目前估值是两千万,两千万投资人可以从几个渠道,较好的途径是IPO,好的退出方式是IPO。第二个是被并购。第三个是清算,如果有人并购IPO无望,那就见好就收。

  投资方在天使阶段投了两千,在A轮时投一个亿,未来估值投资方认为公司估值超不过三倍要卖掉,就需要提议将股份卖给投资方,这属于其他义务。一般重大行为至少是三分之二以上,不同意卖则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

  像这种情况下通俗的创投观点是天使轮卖股份、A轮卖产品。那产品刚出来,估值不好说,如果投资方说估值超过三或五倍需要谨慎。面对此类条款,可以选择在倍数方面要求或加上其他的文件,符合什么样的估值与其他条件。

  强售权条款是比较关键,投资方要卖且无法控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说A轮投资人看到有违约金,违约金要尽量低一些。

  (2)保护信任条款/一票否决权

  第二个条款就是保护信任条款,也叫做一票否决权。在我们洪泰的天使投资协议也有这一条,我们洪泰的一票否决情况还是相对比较中性,基本都可以接受。在A轮时,我们会再一次强调一票否决权条款。一票否决权其实是必须经过投资人或者投资人委派的董事来书面同意帮你实施。

  一是清算、结算中包括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董事会扩大、分配股利制定股权计划,通过股东来确定都是可以理解的。而是兜底条款,创投界的律师基本能接受的,但如果出现较奇葩的如“当月单笔支出超过两万块钱,必须要通过他同意”要稍微注意。能接受的尽量接受。

  (3)对赌回购条款

  第三个条款是对赌回购。对赌和回购不完全一样,之所以放在一起是因为确实有关联的地方。

  IPO的对赌即公司在交割后,就是股权过后,七年之内会有IPO的,那么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回购。目前如果仅是约定对赌,七年之内没有IPO了,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在目前中国司法来讲,如果说A轮投资者是这个条款要求公司回购,必须要签。

  因为它没有权利要求公司回购条款,但可以要求创始股东回购。如果涉及到IPO对赌,作为任何一家企业,通常是想做IPO,这个条款我认为在A轮融资的时候必须要拿,或者觉得很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接受。

  第1时间,一般是写4-7天,从公司上来讲,尽量写长一点。第二,公开发行上市,可以加一个新三板挂牌,挂牌不是上市,这个大家理解,新三板不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是指准上市公司,它是挂牌公司。

  所以说可以加一点,未来实现新三板挂牌或公开发行IPO的,那么挂牌一般相对比较容易。IPO如果说你们一家企业都没办法做新三板挂牌,至少加一个新三板挂牌或者IPO,投资人有权要求,他要写没问题,这一个是无效的。

  那么创始股东,尽量就回避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今天给你投A轮给你两千万,如果估值里面IPO,有些没办法退出,但是我钱花出去了,两千万估值肯定花完了,对不起,你一定要把我两千万连本带利还给我,这也是创业者比较后的结果,为什么?

  我拿你的钱,我公司没办IPO也不是我的本愿,但是我还是要改变,待会儿我讲到这个回购,应该怎么样回购,这是要注意的一个点。

  第二就是业绩的力度,它有一种是单向对赌和双向对赌,比如说法院判了以后,上海出了一个案件,司法方面主要观点:如果跟公司的单向对赌是无效,双向对赌比起互有利益,这是种倾向。

  但是目前来讲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司法确认。在涉及到一些地区对赌的情况下,不赞成地区对赌。虽然说我们作为创业者,都想把事情做好,事在人为,但是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这种地区对赌的情况下,有时候对投资者、创业者不一定是有利的,而且你在轮的情况下,对业绩很难做一个预估。

  那么这种情况下,要对赌可以,确实必须要对赌的情况下,要做双向对赌。我要是达不到业绩,那么我股权再出让多少钱给你,但是如果我超过多少业绩,我要多少股权,你这个给我。我们搞明白这个对赌之后,如果必须要对赌,要做双向对赌。

  跟公司对赌,在当下,单向的对赌来讲是无效的。对于跟股东之间的对赌,法律是确认了。要求对赌,就要慎之又慎。为什么说对赌条款跟回购条款不一样,回购不一定是出于对赌,这种情况下叫纯回购条款。

  一般都有这一条,我觉得也是可接受的,因为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经营限制,经营禁止即你在这边干活,然后又在另起炉灶,在干一个跟自己的投资人项目相符的事情或违反约定、转让股权、违规套现、违规不公平的关连交易,转移重大资产。回购方式就比较沉重,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创业者想拿IPO,但是一轮融个几百万,天使能够几百万,A轮融了几千万,我所有的身家全部都搭进去,然后要让连本带利还确实是有难度。但是你不签,投资方也不给你投,一般来讲可以做一个谈判,虽说不是我所愿,我们就用股权折价,也不需要用40%的股权或30%的股权。

  股权折多少给你,因为确实几千万我怎么可能还得起,我也认了,那怎么办?没钱用股权分红,公司虽然说没了IPO,但是还赚钱。实在不行就分红,现金尽量不要用,因为几千万我们根本还不起,除非是超级股创业。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回购方式一定要慎之又慎。

  (4)反稀释条款

  第三个条款是关于反稀释。在A轮投资里面,有经验的投资机构会细化反稀释条款,进行更加的细化。

  反稀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属于结构式的反稀释,如“我A轮投了你,占你15%,你以后要融资,必须要经过我同意,才能融资。”结构式的反稀释是不行的。另一种是估值方面的反稀释,如“我A轮都给你估一个亿,你融A轮的时候,假如说估值五千万,那没关系。”如果涉及到一些结构式的反稀释肯定不行,可以选择加前期的间质性的条件。

  3、尽职的法律准备

  (1)天使阶段尽调的两个注意点

  在天使阶段的尽调阶段,就是两个问题,一是尽调期限不要太长,时间上越短越好。基础准备的东西要准备好,尽调时间非常短“你不行,你不要让我在一棵树上吊死。”二是商业秘密保护,一般在尽调的过程中,它一般会跟你要一些资料,有些人是有七没八的情况下注意商业秘密保护。

  (2) 不能单看融资估值

  在融资方面,究竟是要关注高度估值额,还是融资额。上次泰哥也讲了生存是要素,这是对的,一是活下去才能做得更好。但是通过法律上的角度来讲,活下去是对的,其实不是生存的层面。

  二是融资条款,另一面估值不要太高,上次有人分享一个观点“促使让各家意向投资人互相抬价”策略是对的,但你不要单凭看这个融资的估值,重要的还是融资条款。

  有些情况一个时间点确实需要钱,但是这种情况下可能你即使估值两个亿,都不能要。说融资条款与估值,活下去是重要,是生产的需要。

  但有些钱宁愿没有。有一些融资,融不到会死,但如果融到,肯定会死得快。有些A轮融资确实很重要,这是承上启下。要关注融资条款是否宽松,也不能宽松,适当的合适,条款就跟鞋子是一样,要合脚。

  经过了天使在A轮,A轮是刚刚说产品出来了,相当于一个小宝宝,他其实刚刚会走路,然后你非得给他安上45码的鞋子让他起跑,那怎么可能?

  这种情况在条款允许下,是融资条款比估值和融资额更重要。有一篇5月份的文章,就从十亿估值沦落到一无所有,我也做过专题的分享,天使融资协议要注意什么,这篇文章就比较形象,融资条款是如何重要,就是不能只看估值。

  (3)股权稀释与控制权的合适把握

  A轮的股权稀释里一般都是天使的,不会相差太多。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算一算,A轮稀释了多少、现在多少、要稀释多少,盘算一下作为CEO还有多少、合伙人还有多少、创始团队还有多少,控制权要有一个合适的把握。

  董事会的席位在天使投资机构已经占领了的情况下,在天使或者天使增资的时候是要做董事会,一般是有三个席位。如果说创始人比较多,会坐五个人的席位。

  A轮一般会要求一个董事会席位,他会要求你扩大规模,扩大规模和个人的席位。有些投资人还会再要求要派一个观察员,观察员是没有表决权的,一般讲不建议派观察员。

  (4) 公司内部股东协议非常关键

  一个方面是股东协议,股东协议非常关键。在公司这个阶段,工商局会要求做公司章程,工商定好的,你不要说打一个字,连标点符号可能都没办法改。股东的权利义务,基本上来讲不会给你考虑那么多,就是公司保证强制性规定。

  公司章程是无法完善的规范股东协议,法律上的股东协议比较通俗叫合伙协议,协议的是股东,不叫合伙人,合伙人自己有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者股东。创始人其实就是法律层面,股东协议非常重要,股东协议一般来讲,创业企业和以前不通,以前的创业是你有五块我有五块,我们是干事,我们一人一半。

  现在的创业是讲究资源配置,有些人擅长做统筹、规划、战略,那么他就适合做CEO。有些人擅长做市场运营,他就做COO。有些人擅长什么,他就做这个O,做那个O,那这种情况下,他讲究的是合伙人配股。合伙人的贡献对企业的重要完全不一样,这个股权也不一样。

  (5) 公司的股权结构与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差的股权结构是均等或者类似均等,像433也是均等,相当于什么人都说不算,两个人说起来就算。曾经做过一个创业辅导,股权结构是“我34,其他33”。

  我问为什么这样?他说意味着有一个人是做33, 34是CEO,他是法人但他一个人决定不了事。必须要迎合我们其中一个人做这个事儿要我们合起来了,就可以决定做什么事儿,这是属于完全政治斗争的游戏。

  创业企业,一定要有人说了算。

  创业在股权合并个原则就是我们促使做核心说话算数的人的股权比例,哪怕是分给投资人后,他还是至少在创始阶段应该有超过50%和60%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他才能够对项目有一个足够的话语权,话语权靠的是股权。

  股权要与贡献匹配。每个创始合伙人对创业项目的贡献肯定不一样,如果一样就意味着你的贡献跟股比是不相呼应的。项目没做起来还好,项目做起来以后,估值两千万也无所谓,估值两个亿大家的心态就不一样了。

  尽量避免这个问题,股权一定跟他的贡献相挂钩。另外还有一个进行适当的股权调整,每个阶段的贡献不一样,这种情况下的股权分配要适当考虑做一个运营股权调整的条款,能够进行适当的调整。

  员工与相应新的合伙人进入企业后要给他多少股权,要对应。要解决合伙人的批次,这一点就是要通过自己的股东协议来进行。

  (6) 公司内部分工要明确

  分工在纸面上要把它说清楚。一方面是明确职责,二是利于贡献评价。分工要很清楚、明确,大家各干各的。还包括决策和表决,在决策方面,建议在股东协议、合伙协议里进行一个约定,哪些事情是学清算、或者是专业人说专业。

  比如说这个事情是运营的,我是CEO,我说了算。如果CEO认为规模大,那就提出理由。如果认为CEO不可以,让他不干,但后果你要承担。一定要有担当,如果CEO说这个方案可以,决定开干我必须要干。决策规则要讲清楚,大原则是专业人发言,他有很大鉴定的权利甚至有决定权即否决权。

  表决规则一般是根据股权比例。所谓双股权机构是什么?如我是CEO,但到A轮以后,我的股权比例可能只有40%,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我的表决权比例放大,即同股不同权。我虽然只有40%的股权,但可以表决。

  有限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但在中国股份公司不可以,股份公司不能存在同股不同权,股份公司是股票一票一选,这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可以做到同股同权,这是表决规则。

  创始团队,股权稀释比较低的情况下可以放大他的表决权,因为条款就是一致行动。“我说AB股你也不同意,CEO不同意,怎么办?一致行动,什么意思?这些事情说清楚了,当然如果说这些事情我们大家行动一致。”我们虽然加起来,你66%、67%,或者60%,必须跟我做出同样的条款决定,这是一种约束的方式。

  但在法律上来讲,是有争议的,因为中国的公司投票权是股东的意识范围,是否能够强制。目前来讲,这方面的案例还相对比较少,先约定对内部也是一个约束,做一致性的协议约定。

  (7) 公司内部的股权成熟

  几个条款也是大家可能要关注的, CEO分配的投资人股权。比如说现在我们分配到COO 20%的股权,大家刚开始都是信心满满,都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一定要IPO,但是一段时间以后,做了一年不干了,要转了。COO一走,工商登记已经体现在他的名下了,这个时候他也没办法贡献,股权公司做不成,公司做不成他还要找我们,赶紧把我股权退掉。公司要做成了,估值已经10个亿,他又占有20%,这种情况下来讲怎么办?

  其实股权在我们洪泰的投资协议里面也有,我们股权协议一般是按四年,也有按48个月的。我们洪泰的想法是按48个月,这怎么算?股权成熟,什么叫成熟?

  成熟相对概念叫不成熟,比如CEO干了一年,他不干了,不干了怎么办?我们约定时间成熟,你不干你的股份就不是20%,你就是四分之一5%成熟了,如果有贡献,还是你的。剩下70%三年没到15%,就不是你的。不是你的情况下,退还给我们的上市人,当然投资条款里面也包括跟投资人也有分配,那这种情况下内部可以约定说规模投资人。

  第1个是公平,因为毕竟有没干活的,不干活你不能说坐享其成。第二个是我回收的15%,你既然不做CEO,自然还有其他人来做CEO,但是人家一看,你的所有股权都分配完了。这个情况下,你必须要把控,简单来讲,就是股权成熟,既然投资人给我们有约定,我们自己不约定,大家都彼此保护,这是股权投资条款,先介绍大概这么几点。

  (8) 公司内部的股权锁定

  还有股权锁定,股权锁定在我们投资条款里有。多长时间内,IPO之前,不能处分,不能转让、赠与、质押、置换等等,要注重约束。有些人他说,我缺钱,并没办法变现,但是市场上有人认可我的价值,我就去抵押,而不是质押,质押就得借钱等等。

  还有新合伙人的加入,就是在天使阶段合伙人有的不全,不全要吸收新的合伙人进来,吸收新的合伙人的原则是什么?怎么考核才可以?要约束一下,还有就是项目的保护,比如说把我们这个项目当做我们自己的孩子,拿出自己的工作,不能泄密,不能透露,不能跟人家有什么一个其他的勾当。

  还有一个清算,我们大家需要IPO,但是考虑到万一出现什么情况下,怎么进行清算。当然清算不是我们创始人之间的事儿,还有股东、投资人的事情,所以这清算条款也要做。如果有些人他说,投资人也同意,这些资产你要进行分配,这个要想清楚。

  (9) 公司内部的期权激励

  第1个问题是关于什么叫期权,股权激励也包括实际的股权,有干股、期权、股票政治权等,创造了很多这种股权激励。今天我们讲期权,期权即期待的权利,被期待的股权。

  简单来讲,就是说我今天签订一个核心的员工,甚至一个部门的总监的情况下,给他千分之五的股权,给他做激励的效果。

  我们有几个问题要搞清楚,首先就是正确认识期权激励的双向价值。这里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不期权激励的价值,一定是双向的,很多潜意识认为有公司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就是要给员工分肉、分股权。不是,更多的是要双方的。我给你期权没错,但是你得好好干活,想要到什么条件,能够享有这个期权。

  另外的一个价值,你要跟我的企业形成一个共识,跟企业一起成长,我们今天估值是两千万,我们做到A轮估值一个亿,C轮估值到三个亿,有这么一个激励的价值。让员工跟企业是共同成长,如果企业不成长,股权价值不要说千分之五,50%也没意义一定要跟我们的激励对象讲清楚,讲清楚双向的价值。

  激励的时间点一般是分为不同的时间阶段。期权值,现在就必须要设立出来,如果说你在增资之后估值增高了,再做期权值,相当于给客户转让。你先增资扩股,再转让给别人。这种情况下你是有增值的,那增值的部分就又涉及到税费,我建议赶紧设。

  在增资协议,增资扩股做之前提前试,你先设立起来,到时转让会有一个税费的问题。所以这个时间点,现在没做的要赶紧做,这是一个时间点。

  第二个是阶段,所谓的经济阶段是什么,今天有十个点,好像比较少,或者十五个点,或者二十个点,这个时间可以把它分光,分光以后大家有干劲了。

  一般来讲比较中规中矩的做法是股权分担要分为四个阶段,不能一次性分光。要注意每个阶段激励什么样的人,激励什么样的条件对象,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划。

  (10) 公司内部怎么做股权激励

  要制定一个公司的整体规划细则,期权的激励,不是说老板和我的CEO说了算,它必须是形成一个制度,我们现在拉勾,在所有网站里面,所有无一例外的,你现在不说期权你招不到人。

  但是,你空头无凭,说了也没有用,你要跟他讲,我这个不是跟你瞎掰,我们公司就只有这么一个方案细则,这种东西要有说服力,人家问你招聘的时候,你说要做这个期权股权激励,什么时候做?我们时机成熟一定会做,什么时候做?

  不超过一年,你这样没戏,这种情况下,这个方案一定要做出来,做出来以后要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要通过,要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公司的规定,股权激励是一定要决定通过,为什么?因为他怕你违规套现,在做股权期权激励里面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制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