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良律师

林季良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综合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确定案件管辖问题

来源:林季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5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法释〔201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11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1215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请示》((2010)鲁立函字第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复。


以上内容由林季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季良律师咨询。
林季良律师
林季良律师
帮助过 1603人好评:1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04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季良
  • 执业律所: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16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