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试用期,法定福利也不能少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2
人浏览
 林**是在2015年1月入职到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中,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林**虽被转为正式职工,可公司表示,她在试用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被“一笔勾销”,理由很简单: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此类福利。爱较真的林**见公司毫无余地,只好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终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点评 
  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非法定福利。对于非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就试用期员工,确实具有给与不给的自主权,但对于法定福利,则必须无条件发放。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福利,即只要是属于用人单位职工,用人单位便应当缴纳相应费用。 
  其中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决定了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照样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然不能拿试用期说事。
以上内容由翁林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翁林霞律师咨询。
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律师
帮助过 68352人好评:66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6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