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炒股必须防范的12个法律风险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14
人浏览

近期周围炒股的朋友纷纷吐槽,一时间国民皆成段子手“我要把我的资金交给国家”、“大家出门都多抬头看看,特别是经过高楼大厦的时候”、“心若在梦就在,大不了重头来”……赶上全民炒股的热潮,身边的朋友常常问律师问律师懂不懂点炒股,你可以说你不知道哪只股票会涨,但一定要告诉他懂得防范法律风险。告诉他,炒股有风险,入行请谨慎!


1. 出借股票账户


你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想借用别人的账户炒股。如果没有协议明确约定是出借账户的话,你的这个账户将无法对抗第三人,并将可能遭遇以下法律风险:


一、对方将股票账户密码修改;

二、强行平仓;

三、资金转走;

四、由于对方欠债,你所借用的账户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


因此尽量不要借用别人的账户炒股,如果一定要借用的话,在签订的协议中应当明确注明是借用其账户。


2.借钱炒股


在借钱炒股时,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可能会卷入民间借贷纠纷。


比如向高利贷借款炒股,这将使你面临极高的民事风险:高利息、高成本、高违约,以及极高的人身风险:难脱身,请神容易送神难,危及人身、家庭安全。


借钱时,你还可能签署空白借条或借款协议。对方可能直接拿一张空白借条让你签:出借人空白、利息空白、期限空白、本金空白、日期空白……如果签了这些空白借条,你可能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比如你向张三借了钱,借条上出借人是空白的,后来你把钱还给了张三,张三没有把借条给你,过了几天,张三把借条给了李四,出借人填上李四的名字。李四再拿了这张借条要求你还钱。


另外,一些投资者不惜借高利贷炒股,这些贷款利息高得离谱,有的年息甚至超过了40%。这种借贷行为有可能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界限,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一方违约,就容易引发诉讼。


记住,一定不要签空白的借条,借条上关于借款的内容尽可能作出详细的约定,并且不要借高利贷来炒股。


3.配资炒股


配资炒股已经不是新鲜事,跟配资公司合作进行炒股,即使是配资公司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用户可能会修改账户密码,从而完全控制账户。由于这种法律关系不明,到底是合伙炒股,还是借贷关系,谁也说不清。比如遇到一个不诚信的炒股人,在亏损之后,可能会将配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归还钱款,理由是:他是把钱借给配资公司炒股。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约定清楚配资的性质。


4.挪用资金或公款炒股


一些公司的财务人员可能铤而走险,挪用公司的资金进行炒股,他们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另外在涉及的贿赂犯罪中,一些领导干部假借委托炒股等方式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在其他方面谋利;贪污、挪用公款类犯罪,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掌握公款、单位资金的人,利用职务之便,炒股谋利,牛市的财富神话更容易让他们下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等渎职犯罪,擅自将国家、集体资金投到股市,一旦股市下跌或者操作失策,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5.民间私募炒股


经常有人会召集一群人,凑钱一起炒股。如果人数众多,这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6.委托炒股


委托他人帮忙炒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纠纷:佣金支付纠纷、收益分配纠纷、亏损负担纠纷等等。比如亏损的风险负担问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有可能造成炒股盈利了,他人可以分成,但是亏损了他人就没有丝毫责任的后果。在委托炒股首先潜藏的就是专业风险;其次,受托人的道德与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通常都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委托协议书,全凭亲戚或朋友间的道德诚信制约。然而面临大额资金,如果受托人的诚信道德缺失导致资金出现问题,委托人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往往会陷入追讨无门的境地。


7.合伙炒股


跟人合伙一起炒股,法律关系一定要明确,是合伙关系、借款关系,还是委托关系。还需要明确的是收益与风险负担比例,以免日后出现争议。


8.股票咨询


现在很多人炒股,但是他其实连K线图都不会看,每天就找网络上的各种“大神”、股票专家来荐股,按照他们的指令操作,甚至出会费加入所谓俱乐部,盈利后还要给付佣金。明确地说,荐股的一定是骗人的,真正的专家一定不会去推荐个股。所谓荐股专家,他们往往都有着自己的用心所在,不要被其利用,他们这种行为也涉嫌非法经营。


9.炒股软件炒股


有些人盲目推崇炒股软件、“炒股神器”,这些其实是社交型股票投资平台,不是实盘,与现实存有差距,而且还有诈骗可能,千万不要盲从。


10.原始股隐名转让


举例解释一下,比如某家公司有上市预期,股东将持有的原始股高价转让给他人,收取钱款后,公司最终没能上市,股东携款潜逃。原始股隐名转让,如果约定不明,或者上市失败,承让人将面临巨大风险,因此要慎买,即使买,也要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相关事项。


11. 房产抵押炒股


这种抵押房产炒股的风险很大,而且这种做法为政策所不允许。由于这类投资者往往带着赌博的心态入市,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行情调整,哪怕短暂的调整都可能给其带来亏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设定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就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如果股市下跌的话,那些抵押者很可能因失去房产使生活受到影响。


12.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炒股


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者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的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


(2)出借人可能会将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出质给银行等主体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从以上法律风险因素来看,可能很多股民在炒股过程中的行为都有所涉及,为了形成健康有序的投资环境,并在投资过程中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股民应该学会防范以上风险的产生。
以上内容由翁林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翁林霞律师咨询。
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律师
帮助过 68352人好评:66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6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