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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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母亲还是先救女友”看法律人是怎么回答的?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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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法院在公务员面试的时候向考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母亲和你女朋友同时掉到河里,你只能救一个人,请问你会救谁?为什么?

对于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问题,看起来似乎很难回答,但又似乎很容易回答。说这个问题难,是因为在现实中,如果真的遇到这个情况,你真的是很难做出选择的,而且如果问你这个问题的是你的女朋友,那你就更难答了。

说这个问题简单:是因为,在每个人的心里,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先救自己的母亲,因为你只能这样回答,否则你就要背上娶了媳妇忘了娘之类的道德谴责。特别是在公务面试这个特定的环境下,只要你头脑正常,大概你就只能这样回答。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较聪明,回答了一些似乎是两头都不得罪的答案,比如:我会选择救离我比较近的那个人;我会选择救我的母亲,然后跳到河里跟我的女朋友供赴黄泉云云。

正如前文所说,少数人最后选择了摸棱两可的回答,而剩下的大多数,则回答说先救自己的母亲,而在问及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大义凛然回答说:母亲怀胎十月,育我二十多年,这份情谊,何人能比。当然也有些头脑更聪明的人是这样回答的:救母亲代表我选择了社会公义,救女朋友则代表我选择了个人私利,作为一名法官,面对社会公义与个人私利的抉择,我应该当然的选择公义。

但出忽意料的是,在这么多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回答中,面试官一直都在摇头。全部错误!

谜底揭晓了,参加面试的法院院长点评到: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希望大家能在亲情与爱情中做出一种价值判断,既然是一种价值判断,那就没有对错之分。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大家的回答都是不错的。但作为一名法律人,我必须说,你们的答案都不完全正确,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只能有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法律思维,他的核心就是忠实于法律。

因此,我们的回答也只能是一种:根据离婚律师婚姻与家庭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互相救助的强制义务,受法律所保护;而你与女朋友之间则只是一种单纯的情感关系,并不受法律的直接保护。因此如果你没有履行这种对母亲的救助义务,对落水的母亲视而不见,只是去救你的女朋友,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你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违反法定先义务情况下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作为一名法官,你必须遵循法律,所以你只能救你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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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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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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