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签合同了!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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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起诉的原告常常遇到这样一个难题:证据充分,判决结果也是胜诉,但是对方就是没有财产可执行,徒留一纸空文。或者因证据不充分而承担了败诉的后果。与其在纠纷发生后再消耗财力与物力去弥补,不如在事前就注意风险防范。本文特对如何预防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一、谈判阶段
签订合同前,可直接通过百度搜索了解对方的信用资质,若存在失信或被执行的情况,风险较大,建议放弃交易或做好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的心理准备。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百度搜索关键字:全国企业);
2.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百度搜索关键字:全国法院);
3.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百度搜关键字:全国失信);
4.淘宝司法拍卖。
二、签订合同阶段
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当要求对方准备下列材料作为附件。目的在于方便日后起诉,尤其当对方是个人时,现实中存在大量因查不到对方身份证信息而无法立案起诉的情况。
1.对方是企业的,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带公章复印件。
2.对方是个人的,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至少提供身份证号)。
三、履行合同阶段
建议所有款项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进行,忌讳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且记账凭证、发票等涉及价款的凭证上必须写清楚对方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因为申请法院冻结或扣划对方银行存款时,需要申请人自己提供以上财产线索,若事后再去向对方追问就已为时过晚。以上内容由翁林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翁林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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