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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月利息几分合法?

作者:夏俊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量:0

民间借贷的利息

个人借贷原则上属于无偿合同,即未约定利息的及约定利息不明的,均被推定为无息借贷。而非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也被推定为无偿,但约定利息不明的,推定为有息借贷,具体的计息结合相关市场因素确定相应的利息。

《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民间贷款合同中,月息在2分以内的,均为有效;3分以上的利息部分,均为无效;2分到3分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已经支付了这部分利息,那么不得再追回;债务人未支付的,不得强制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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