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春艳律师

虞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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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事案件中的调解

来源:虞春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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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民事纠纷后,一般双方通过协商或者第三方劝解的方式先尝试解决,解决不了,可能会通过向法院起诉(有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方式寻求解决之道。

  通常向法院起诉后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征询双方同意后主持调解,这种调解和法院判决有什么区别?具备何种效力呢?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除了法院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外,我国还有一部专门针对人民调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20179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颁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专门规定了律师调解的事项。那么这些调解在民事案件中的效力如何?

今天作者就此做个总结和分析。

各种形式的调解在进行调解的条件、协议形式、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等方面有所不同。

一、人民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对于调解结果,根据该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人民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可以口头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生效起点各不相同。调解协议在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经双方认为必要而申请法院确认效力,经过法院确认效力的协议未得到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调解

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即,审判中的调解如果未经双方同意则不开展、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况下,调解协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是有效的。第一,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第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符合前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综上,法院调解是在审判过程中征询双方同意后开展的,达成协议应当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后才有效力,否则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记入笔录或者协议附卷并经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制作或者是否接收调解书。

三、律师调解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包括:1.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或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试点地区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应当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3.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试点地区的省级、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中心在律师协会的指导下,组织律师作为调解员,接受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移送,参与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4.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可以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

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因此,民商事案件可以在以上律师调解中心或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经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律师调解员应当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调解和执行的相关费用由未履行协议一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负担。也即,经律师调解达成的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力或者请求法院确定其效力,但对于如何确定其效力,是制作调解协议书还是其他?暂未有明确的规定:经律师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债权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且逾期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经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综上,律师调解是由在法院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或者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申请支付令并具有强制执行力,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可以申请法院确定协议效力。

   因此,笔者建议,当事人根据纠纷情况确定采取律师调解还是人民调解,还是法院调解,前面两种调解最好能申请法院确定法律效力;而后法院调解其实是诉讼进行中的调解,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其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是法院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是需要在双方接收调解书后具有,不过,即使不接收调解书,法院最终还是会做出判决,对纠纷给出法律判断,这是法院调解优于前者之处。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还是希望能保持友好的关系,其实可以根据争议程度在几种调解中做出取舍,以最小的成本最高效的获得纠纷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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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虞春艳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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